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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浙江省拟对进行兼并沉组的企业不征收停业税,合适伙历的企业正在让渡资产取债权时,不征收停业税,股权转移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地盘利用权过户不征收停业税,企业地盘、衡宇权属不发生转移。
温州市财务局近日推出17条新规以协帮面对运营窘境的本地中小企。新规内容次要针对企业兼并沉组以及对小微企业减收或免征部份税收。而浙江省国税局亦同步研究短期和持久的税收轨制,沉点是减收中小企税收,增企业合作力。